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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在上海市松江區的殺嬰案告破,凶手是死者的伯母,那個常與他玩耍逗笑的親人。為什麼成人世界的矛盾與傷痛,卻要轉嫁給脆弱無助的孩子,孩子總是成為家庭糾紛的犧牲品?如何保證外來務工人員的心理健康?全社會應建立何種可行途徑,為一些社會負面情緒增加“出口”?
  嫌犯交代
  結婚禮金不均耿耿於懷
  老人重男輕女加劇矛盾
  11月24日10時30分左右,上海警方接到報警電話稱:4個月大的嬰兒在家中“失蹤”了,而整個過程只有“一轉眼的工夫”。27日,真相水落石出。失蹤嬰兒的伯母雷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審訊,雷某交代了犯罪事實:因為家庭糾紛,心理失衡,於24日9時許將侄子殺害並藏匿在洗衣機中。
  究竟是什麼深仇大恨導致了雷某心理失衡,直至要對只有4個月大的嬰兒動手?發生這起慘劇的家庭為安徽籍赴上海務工的馬姓人家,全家除老兩口外,兩個兒子已分別結婚,大兒子育有一女,遇害的男性嬰兒是小兒子的媳婦今年7月生的。一家八口就租住在事發地的兩套相鄰的房子里。
  據周圍鄰居介紹,雷某和馬家大兒子結婚時,老人給了4萬元禮金;而二兒子結婚時,老人拿出了10萬元。對此,雷某一直耿耿於懷。此外,雷某生下女孩,二兒子則讓老人抱上了孫子。老兩口對孫子疼愛有加,給孩子取名為“慶佑”,顧名思義,就是慶祝他的降臨、希望得到護佑。據一位親戚介紹,馬家平時依靠賣早點過活,收入並不高,但兩位老人總想著供給孩子最好的吃和穿。這樣,更加劇了家庭矛盾。
  案件盤點
  家庭衝突激化以致
  “自家人”頻害孩子
  這一事件引起了網民極大關註,案情公佈24小時內,相關微博的評論就超過了5萬條。不少網民將這一事件與此前的一些因家庭糾紛導致兒童傷亡的惡性事件聯繫起來:這些事件中凶手都是“自家人”,受害者都是孩子。
  今年9月初,震驚全國的山西汾西“8·24”傷害兒童案告破,受害男童斌斌的伯母張會英系該案犯罪嫌疑人。
  同樣是家庭衝突,浙江嘉興海寧30歲男子高某今年9月對自己一雙親生兒女下了毒手,造成2歲兒子死亡。
  原因解析
  自我修複調適能力不足
  成人用害孩子宣泄仇恨
  一幕幕血腥暴力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註。家住上海浦東三林鎮的家長李群說,孩子是最需要保護的家庭成員,動輒把孩子變成家庭矛盾的犧牲品,只能說明成年人的軟弱和變態,既缺乏解決問題的能力,又蠻橫霸道。
  復旦大學心理系副主任吳國宏認為,從近兩年發生的數起因家庭糾紛傷害孩子的事件看,加害方的仇恨極少針對孩子,而是將其視作“炸彈”,通過傷害對方最珍視、寄予最多希望的人,來達到泄憤或報複的目的。
  “成年人的問題需要成年人自己解決,而不是將孩子作為發泄工具和出氣筒。”吳國宏坦言,發生如此家庭悲劇既有個別家庭成員性格、心理的原因,家庭環境的影響,也有社會問題的積累和作用,人們自我修複、自我調適的能力普遍沒有跟上時代要求。全社會應共同探索可行途徑,為一些社會負面情緒增加“出口”。
  專家呼籲
  關註外來務工者心理
  干預疏導“高危”家庭
  記者從研究者和社區工作者處瞭解到,一些由年輕進城務工人員組建的家庭,往往更容易出現家庭衝突或糾紛,又因為時常忽視對孩子的監護,增加了兒童遭受意外傷害的可能。
  上海市靜安區培德居委會負責人張瑛說,一些來滬務工者迫於生計,掙錢養家非常辛苦,照顧子女總是力不能及。“不少孩子處於‘散養’狀態,一些沿街店面又常是內外敞開營業,都給孩子安全造成很大隱患。此外,客觀上說,有些年輕父母缺乏對家庭成員相處之道的瞭解,解決矛盾的能力也不足。個別家長甚至還存在把孩子視作‘私有財產’或‘附屬物品’的思想。”
  上海大學社會學教授章友德等專家呼籲,必須重視外來務工人員的心理健康及其家庭糾紛的介入和疏導機制。“孩子也是有獨立人格的人,是平等而珍貴的生命。”避免讓孩子成為家庭矛盾的犧牲品,除了傳統家庭價值觀教育外,更需要社區給予實質的支撐,比如引入專業社會組織,儘早發現並對一些“高危”家庭進行干預,確保孩子的安全。
  據新華社 《新聞晨報》 J070  (原標題:惡伯母殺害4個月小侄子泄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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